问题 | 离婚房产过户不配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案件结束之后,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积极地履行房产过户手续,那么首先可以优先考虑寻求双方之间的平等对话以期达成共识。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妥善处理争议事项。 然而,若经尽力协调仍无法化解矛盾,便可向当地执法部门提出诉讼申请。 此时,法院将会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律文书中所记载的房产分配情况,强行要求未按要求执行者尽早完成房产过户事宜。 因此,为应对此类问题,需提前做好各类证据及证明文件的采集工作,例如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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