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人士主动提出结束婚姻关系时,具体达成离婚协议的流程为:
首先需将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定书等资料准备齐全; 随后,二人需协同前往负责婚姻登记管理事宜的机构进行离婚登记的申办手续。 经过为期三十个自然日的离婚冷静期后,两位当事人需亲自再次回到上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并请求颁发离婚证书。 此外,若无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离婚争议,需要诉诸法律工具以寻求公义的话,流程则会略有不同。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件、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文件以及与财产相关的证据等材料,然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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