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提供几份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证据材料提供数量并无特定的规定或准则,其关键在于所提供的证据本身的质量以及它对提出主张的有效支持程度。
一般而言,当事人应当尽最大可能地提供充足、全方位并且能够令人信服地支持己方主张的证据。 以婚姻破裂原因属于对方出轨为例,应当提供能够清晰无误地证实出轨行为存在的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照片等等,尽可能多地提供此类证据。 然而,必须要注意到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问题,确保所提交的证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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