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有时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来说,在协议离婚这方面并不存在着时效性方面的限制因素。
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自由离婚的共识,并且已经对子女抚育问题、财务管理以及债务分担等敏感问题达成了一致,那么他们随时都可以提交给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审理手续。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从婚姻登记部门接受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日开始算起,30天内如果其中一方对于离婚持有不同意见,他们仍然是有权力向该婚姻登记单位撤回其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的。 倘若超过了这个期限,直到满期之后的第30日为止,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前赴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若在此期间未能如期申请,则视作其自动放弃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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