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的依据有哪些规定和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分居情况的确认往往需要具备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记录有某一方在外租住房屋的确切信息的租赁合同、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分居协议以及来自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所开具的关于双方确实已经分开居住的证明等等。 此外,若夫妻中的一方由于职业需求等因素而长时间居住于异地,那么该方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亦可以被视为分居的有效凭证。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以上所有的证据都必须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出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确实处于分开居住的状态,并且这种分居并不是暂时性的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