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如何立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前,必须认真筹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状、结婚证书、涉及双方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以及关键性的证据资料,如可以揭示婚姻关系破裂程度、家庭财产状况、子女抚养责任分担等方面的证据资料。
在完成以上步骤之后,须将上述准备好的文件及资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通常指被告人所在地的基础人民法院。 当被告人住所地与其常居地不相同时,应当向被告人常驻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若符合法定条件,则会批准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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