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和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房产所有权的变更事宜,申请人需提供以下必要文件及材料:
首先是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其次,是离婚相关证明文件,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以及经法院公正的判决书; 最后,是房产所有权证书,即房产证。 若该房产尚有贷款尚未偿还完毕,则可能还需由贷款银行开具的同意转让证明。 在整个办理流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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