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民事诉讼离婚之过程中,如若被告未能亲自出席,法院将依据案件实际状况来裁定如何进行下一步处理。
一般来说,法院将会首度以传票形式传唤被告至法庭参加相关庭审活动。 倘若在此之后,被告仍然无法给出有力之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庭,那么法院有可能会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作出最终判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如果被告未能到场,并且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法院做出离婚判决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然而,若是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的时候,原告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即便被告未能亲自出席庭审,法院也很有可能会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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