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两年的证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证明当事人已达法定分居期限两年的证据类型繁多,具体列举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来自邻里亲友的目击证词,以及社区委员会或村镇行政机构出具的正式分居认证书; 同时,当事人之间的通信往来记录、社交媒体平台上关于分居事实的言论等,均可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 若由于职业因素导致分居,则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亦具有相当的说服力。 除此之外,如有书面协议或录音资料能够明确证实双方确实处于分居状态,同样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