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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患者要求离婚被告如何应诉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身为被告,倘若原告系精神病患且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婚姻关系,首要任务便是确定患方患病状况的严重性及其在提出离婚诉讼之时的精神状态,评估其是否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在疾病发作期内提出离婚,则其离婚诉求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恐将面临质疑。
在应对此种情况时,可搜集各类能够证明患方病情及精神状态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报告等。
同时,需深入思考双方情感是否已真正破裂,是否尚有挽救之可能,并向法院详细阐述反对离婚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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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1: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