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分居怎么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实际分居状况的判定,通常会关注如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了解夫妻双方的主观意愿,以确定他们是否已不再愿意一同生活; 其次,观察他们是否已经从事实上停止了共同居住; 再次,审核他们在经济层面上是否已经不再互相支持和帮助; 最后,核实他们在性生活方面是否也已经失去了交集。 若其中一方选择独自在外长期稳定地居住,相较于短期或暂时性的居住情况,往往更易被视为实际分居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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