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证明,乃是由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机构开具的,用以证明离婚判决书已然具备法律约束力之书面凭证。
这一文书往往记载了当事人的基本资讯如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重要数据,以及判决的总体要旨与关键细节,例如生效时间等。 其首要功能便是明确表达离婚判决在法律层面的有效存在性,便于当事人着手执行相关后继事项如婚姻重组注册、财产权利处理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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