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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分居的证据有哪些内容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出诉讼离婚过程中,能够证明当事人已处于分居状态的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双方共同签署的分居协议文件;
其中一方外出居住时所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由当地社区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能够反映出分居实际状况的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通信资料;
以及来自知情人士如邻居、朋友等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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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3: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