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暧昧聊天记录,离婚算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婚姻破裂的离婚诉讼案件中,男女双方之间的暧昧对话内容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的证人证言。
然而,它是否能够起决定性的作用,这需要根据许多其他复杂而多层面的因素来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 假如这些聊天记录可以有力地证明一方确实存在诸如婚外情、不忠等严重违背了婚姻关系中所承担忠诚职责的行为,那么它们就很有可能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诸多议题造成深远的影响。 然而,仅仅依赖于暧昧聊天记录作为唯一的证据来源,可能仍然显得过于单薄,不足以形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必须要结合其他类型的证据,如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往来等等,才能确保整个证据体系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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