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可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作为劳动者的员工应注意事项有: 1、自己提出解除动议,无经济补偿金,因此慎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辞职信”; 2、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工资结算等事项; 3、尽量避免解除协议和补偿协议的分离; 4、以单位的书面解除通知为解除日,以确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并确保在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或解除协议之前应当正常出勤。 员工被刑事拘留是意味着犯罪了,不管是出于感情,法律,还是公司影响等各方面的考虑来说,对于这种类型的员工公司选择开除这就是必然的结果。但是,只要是该员工没有侵犯到公司的利益,公司没有资格因为职工犯罪了,所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连工资都不给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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