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多久可以判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院针对此案的宣判时间将会依据各种具体情境而有所差异。
通常来说,若无其他特定原因,在首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或许会裁决不予批准离婚请求。 面对这样的情况,原告有责任在法庭作出裁决并正式执行后的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倘若在第二次提出离婚申请之际,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在此次审理中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存在着法定的离婚理由,例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赌博成瘾等恶劣习惯反复出现且屡教不改等情况,那么法院在首次受理离婚案件时便有可能直接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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