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怎样证明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划分夫妻共有财产以及确立子女抚养权等方面,证明夫妻已经分居至关重要。
要获取这类证据,首先需关注一方有无在外地长期居住的情况,如有,则可通过查阅其所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或者向当地的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索取相关居住证明文件。 除此之外,如果双方曾签署过关于分居事宜的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也可以成为有力的分居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界定夫妻是否处于分居状态,并非仅仅依据某一单独因素,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在此过程中,如有可能,通话录音、短信往来记录,甚至是第三者的证言都能够形成对己方有利的证据链条。 然而,所有此类证据均应注重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可伪造或夸大事实真相。 当法庭在决定是否批准离婚请求时,将会审查并评估所有呈交上来的证据,从而来判定夫妻二人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彻底破裂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