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需要开庭几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纠纷诉讼程序中的法庭审理环节,并无固定的开庭次数限制,其具体次数往往受到多种影响因素的左右,如案件之复杂性程度、当事人之间所产生争议的重大程度以及相关证据资料的充足与否等等。
通常而言,倘若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较小且证据充分明确,那么经过一次法庭审理即有望达成和解; 然而,若涉及到繁琐的财产事项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或证据材料不足以支持诉讼请求等情形时,则可能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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