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没结婚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寻求解除婚姻关系,却不幸发现失去了原本持有之结婚证书,首要步骤便是确认这是由于婚姻证书遗失所致,抑或是在双方并未依法办理正式登记而存在的事实婚姻。
倘若确因婚姻证书不见踪影,阁下可携带户籍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之机构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以进行婚姻状况复原业务,并随后办理离婚之相关手续。 然而,若双方从未依法办理过结婚登记,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便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也就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只需双方自行决定分开生活即可。 然而,针对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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