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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两年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序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因夫妻长时期分居而提起的离婚诉讼中,以下常见的证据类型通常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依据:
首先,双方可以签署分居协议书,明确阐述分居事实以及分居期限;
其次,如一方生活于他处,那么该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气费缴纳单据等相关文件材料均可视为重要证据;
第三种,当事人之间的往来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实长期分居的信件记录也能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撑;
最后,如果有知情的近亲属或朋友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也可以成为确认分居事实与时长的有效证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列举的各项证据必须能够互相印证,构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从而有力地证明分居的真实性及其持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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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