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期间应该给生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男方提请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只要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男方便负有向女方提供生计之资的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下,支付生活费用的责任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的财务状况、女方的物质需要以及他们婚姻关系中的协议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的。 若女方缺乏稳定的收入或面临经济困境,男方则应承担起为其提供适当生活费用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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