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出轨需要什么证据为事实辩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用以证明配偶一方存在不忠行为的证据一般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书面形式的承认过错或者悔过的保证书或悔过书; 其次是记录了双方之间往来信息的短信、电子邮件以及在线聊天记录等,这些内容能够清晰地反映出不忠行为的实际情况; 再者就是展示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存在亲密关系的照片和录像资料; 最后则是来自于邻居、朋友等人的证词,这些证词可以作为旁观者对不忠行为的见证。 然而,以上所列举的各类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并且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有力地证实不忠行为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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