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什么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诉讼离婚通常遵循如下几个主要步骤:
首先,作为申请人的一方需将离婚诉请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附上状纸以及与之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院收到申请之后,将会对该案件予以实质性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给予立案处理。 在这之后,法院会向被申请人发送传票及起诉书副本,以确保他知晓诉讼事宜,同时确定出庭日期。 届时,双方当事人需出席庭审现场,各自发表陈述、出示证据、展开交叉询问以及进行法庭辩论等环节。 根据诉讼双方提供的陈述和证据资料,法官将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最终依照法律规定做出裁决结果。 如若一审判决认定夫妻关系尚未达到解除的必要程度,且未出现新的情况或原因,则原告诉求在六个月之内不得再次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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