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怎么证明分居两年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如何证实当事人已经被证明已与配偶完全分居两年的事实呢?有几种方法可以操作:
首先是两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分居协议; 其次,一方可通过收集整理在外居住期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种方式则是由当事人所在地的社区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此外,邻居的证人证言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来源。 当然,还有其他的辅助手段,例如通过查询水电、煤气等费用缴纳记录来进一步确认当事人的实际居住场所。 同时,如果两方的通信和聊天记录能够清晰地反映出他们在分居期间的生活状态,那么这些记录同样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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