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妻子身患精神疾病,确实有权利申请离婚,然而在此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受到的局限性。
倘若其所承受之精神疾病严重程度较高,以至于导致难以明晰和掌控自身行为,那么此时离婚程序无疑将变得极为繁琐。 在法院作出任何裁决之时,必将审慎地考量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其中包括他们的基本生活安全与福利等等。 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先行为患者确立一位合适的监护人选,随后,该名监护人便可依法代表病人参加离婚案件的庭审活动。 此外,如果可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情感已然破裂,且无挽回余地,那么法院可能会做出离婚的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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