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离婚胎儿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孕期期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男方原则上不得主动申请离婚,除非女方明确表示希望结束婚姻关系或相关司法机关经过严格审查,判断有必须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理由存在。
针对尚未诞生的胎儿,法律主要着重于保护其在出生之后所享有的各项权益。 一旦新生儿降生,无论其父母是否已经离婚,他们均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然而,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胎儿尚处于孕育阶段,那么在离婚判决书中通常并不会直接涉及到胎儿的相关权益问题。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妥善解决该问题,例如协商解决胎儿出生后的抚养权归属、教育经费的分摊以及探望权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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