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一方得精神病可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之中的一方产生了精神疾病,那么他或她仍然有权利申请离婚,但是这必须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假设该患者是在婚配之后才出现该病情,并且其状况十分严重,直接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无法维系,那么另一方可向法庭提起离婚请求。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协商并妥善处理有关患病人士今后的生活照料以及必要的治疗护理等诸多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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