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的证据怎么弄出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分居证据的收集途径多元且多样。
例如,签约租赁合同可以明确地显示出您在外独自居住的具体地址以及时长; 通过小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则能够详实地阐述出您目前的居住状况; 倘若存在书面形式的分居协议,那自然更佳; 同时,与亲戚朋友之间的通信以及谈话录音等,亦可作为展示您正处在分居状态的有力根据。 此外,水电费缴纳票据以及物流快件到达的接收地址等均可作为补充性证据来加以运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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