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离婚判决书能证明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初次离婚判决书可真实且有力地证实夫妇二人曾经卷入过离婚诉讼之事实。
该文书详尽地记录了当事方于庭审之中,就离婚事宜所提出的具体诉求及其支持性证据。 更重要的是,这份文件充分展现了法院在遵循严格程序基础上,对离婚事件首次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权威裁判,包括对夫妇共同财产的分配情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作出的初步判断和裁定。 不妨再补充一句,此份判决书同时也构成了关乎夫妇二人婚姻关系性质及现状的法律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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