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判决书若被判定不予离婚,仍具有相应效力,即在该判决生效的期限之内,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然被视为存在。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婚姻关系中的夫妇未能就此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或感情好转,他们有权在适当的时间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并希望获得其他法官的理解与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以全新的视角审视所涉及的事宜,并根据新的事实和证据做出最终的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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