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有财产分割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划分必须先由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共识,将这一共识通过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即形成离婚协议书。
此后,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向主管部门(也就是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从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在接下来的30天内,有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他/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当这个期限结束之后的第30天,夫妻双方都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申请,要求发放离婚证书。 如果在这个期限结束之后,没有人提出申请,那么就被视为是自动放弃了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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