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能否离婚申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疾病患者虽然具备法律赋予他们的离婚权利,然而,需要针对实际的情形进行具体分析与对待。
若患有间接性精神疾病者,即使处在精神状态正常时亦拥有离婚的权力。 倘若属于完全丧失自我行为辨别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则需按照法定程序委派新监护人后,再由该监护人为当事人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在处理离婚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评估和考虑到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及生活状况等多种因素,以确保对病患利益的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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