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提出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当事人,若其提出离婚请求,则必须依据其病况以及实际行为能力,审慎评估并妥当处置此项事务。
若在此阶段,疾病状态相对稳定并且当事人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可明确表达个人意志并就离婚相关事宜做出合理决策,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离婚申请应按常规流程进行处理。 然而,倘若病情较为严重且已严重影响到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此时便有必要委托其代理人代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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