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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上的夫妻分居的定义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熟知的分居,通常是指夫妻尽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已然中断了同居的生活状态,并同时暂停行使和享受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身心上彼此脱离了经济和日常生活的支撑与援助。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能被自动解除。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夫妇因为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恢复正常生活时,法院应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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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