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算是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书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证明文件。
假设经由法院酌情审理后确认离婚并该判决书已然生效应具备法律效力,则等于在法律层面正式宣告了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终止。 此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便被迫丧失了作为夫妻应享有的种种权利以及承担的相应义务。 然而,必须特别指明的是,仅有已生效的判决书方能产生如上所述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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