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因双方已达法定分居年限而申请裁决离婚的法律程序中,通常需要筹备和提交如下相关文件及资料,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1)起诉书是必不可少的,您需详细阐述原被告之个人信息、明确提出离婚请求,同时对相关事实和原因作出明确说明。 2)为证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资格,例如身份证件、户籍本册等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资料也必不可少。 3)为了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破裂并且双方已经达到法定的分居年限要求,例如双方签署的分居协定、租赁房屋合同、社区管理机构或者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等等此类证据也需要提供。 4)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您还需要准备好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5)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证据,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也应予以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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