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程,依照法规范则通常如下:
首先,当事人需赴具有管辖权的法庭,发起离婚诉讼; 同时,应在讼状中清晰无误地陈述要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愿望。 接下来,原告人必须依据相关法规提供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被告方确实犯有某些存在于法规中的不当行为,例如重婚罪、与他人非法同居、施行家庭暴力等。 紧接着,法庭将会按照对立双方所提交的资料及证据,对案情展开全面详细的审查评估。 若是法庭确认被告方的确存在过错,并且原告人的申诉请求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话,那么法庭将对原告人的离婚损害赔偿申诉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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