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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提交证据有哪些内容要求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提交的关键性证据,往往以证实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主要内容,从而达到夫妻关系的解除。
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是确认一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以及沉迷赌博等严重不良行为的相关证据;
其次,还需提供能够体现财产现状及归属权的证据,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余额清单等;
再次,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也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佐证,例如子女教育、日常开销的详细凭证,以及自身具备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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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3: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