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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纠纷开庭几次能判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开庭次数并非判定是否能够做出离婚判决的唯一重要依据。
实际上,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注的重点是确认婚姻双方之间的感情实际上已经破裂。
假如原告方具备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那么在经过一次开庭后,法院便有可能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倘若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存在争议,那么开庭次数就有可能增加。
但是,不论开庭次数如何,法院都会根据相关证据以及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从而得出最后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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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0: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