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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开庭的证据是什么时候交给律师的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子时,我们应当尽可能早地把有关证据交到我们委托的律师手中,尤其是在律所接受委托之后并经过细致的沟通以及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后。
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会发生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或者是在起诉之后紧随而来的预备阶段。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的律师有充足的时间来整理、分析这些证据,并将其应用于庭审中,从而为整个庭审过程做好充分的准备。
如此一来,我们的律师便能更深入地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而制定出更为有效的诉讼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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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