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怎么定义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居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的前提下,夫妇双方终止了正常的共同生活方式,彼此间的夫妻职责以及性生活、经济扶持以及家庭事务处理等诸多方面的联系也因此被中止。
在进行夫妻分居的判定时,需要进一步审视夫妇二人是否已经拥有各自独立的居所,他们的分离是否源于情感破裂而非出于诸如工作、学业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另外,这种分居状况还应当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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