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不出庭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存在着各种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例如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或行动受限,以致无法亲自出席庭审;
或者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按照预定时间出席庭审等等。 通常而言,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亲自出席庭审,以使法庭能够更全面地查明案情事实。 然而,若确有上述特殊情况存在,当事人也应提前告知法院,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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