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失败了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诉讼以败诉收场,则代表法庭在现阶段尚未作出断定,认定原被告二人为夫妇关系解除。
通常来说,作为原告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在未发现任何新的事实根据或者正当理由之前,需耐心等候半年以后方可重新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当然,在此期间内,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维持不变,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伦理层面,其各自应有的权益与义务皆须保持忠诚履行。 值得关注的是,倘若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恰当的理由能够证明原被告二人感情彻底破裂,那么当事人有权不受时限约束,快速采取适当措施,向法院提出再次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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