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想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精神病人的婚姻问题处理起来较为繁琐。
若这位患者所患的是间歇性的精神疾病,只要他在精神状态稳定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可通过签署协议或是采取法律行动来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如果是患有无法自行分辨自身行为的重症精神疾病者,他们通常难以通过协议方式达成离婚共识,而必须诉诸法律手段。 在此过程中,首先要确认的便是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然后由这名代理人代表患者参加离婚诉讼程序。 此外,法院也将基于包括夫妻感情和睦程度以及对患者日后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之后,作出最终裁决与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