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女方有离婚之意愿,在彼此达成共识之后,便可签署离婚协议以示离婚意向,并携手至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离婚程序。
在经历离婚冷静期后,双方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女方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向法院诉求离婚之际,需要详尽地准备起诉书、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呈递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将首先对情况进行调解处理,若调解未果,则依据相关法例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