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病患者的离婚事宜较为繁琐。
若患者属于间歇性的精神疾病患者,当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时具有完全的离婚民事行为能力,则当事人可选择协议离婚方式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达到离婚目的。 关于协议离婚方面,需请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当地婚姻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手续进行离婚登记与冷静期等环节之后,方可取得离婚证书。 而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况,则需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然而,若患者属于完全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则在此类情况下,需事先对其监护人进行变更处理,然后由新任的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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