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了两年并最终选择离婚的情况下,若是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在此过程中便无需经历所谓的冷静期;
然而,倘若采用的是协商达成和平分手的形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依然需按照现行法律政策的要求,在一段特定期限内保持冷静处理,此即为人们常说的离婚冷静期。 值得强调的是,若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而产生的长期分居现象必须达到整整两年之久,且经过反复的调解努力仍然未能挽回这段婚姻,这样才能获得法官的批准,正式宣告离婚。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特别留意,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由于感情出现裂痕所导致,同时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分居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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