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如何界定时间范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规定其期限或限制性条件。
从一般的理解来看,所谓分居,即是指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不再共同居住,也不再承担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是否构成分居,关键在于夫妻双方是否已经在实际意义上分离居住,且这种分离并非由于诸如工作、学业等客观原因所导致,而是源于情感层面的矛盾冲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定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时,通常会对分居的持续时间、分居的原因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因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经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应依法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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