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变更房产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判决书对房产归属权做出明确决议之后,所涉及房产产权的变更需要当事人携带着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原始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赴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与办理。
通常情况下,这里的工作人员将依据既定的程序和规定,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处理。 在此过程中,有可能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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