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求至法院办理离婚事宜的必要步骤包括:
首先,精心编写起诉状,详尽阐述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明确诉讼请求、提交事实与理由作为依据等关键要素; 其次,制定完善的相关证据文件,如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严重恶化的铁证如山、资产情况明了的相关凭证等等; 然后,将整理完毕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资料,呈交给具有法定管辖权限的法院,同时按照标准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随后,法院收到上述申请资料之后,便会着手安排将传唤令送达给被告方,同时确定首次开庭日期;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就案件内容进行详细叙述及论证; 最后,法院基于查明的事实以及规定的法律条款,依法作出最终的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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